商业调解、诉讼、仲裁和临时仲裁——该如何选择?
- LY INT
-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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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调解是通过中立的调解员,当事人自愿参与的争议解决机制,促进各方就和解进行谈判,过程保密。调解的结果本身并不具备法定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双方可将在调解中达成的和解条款写入和解协议,如果一方违约,一方可依据合同违约诉诸于法院。
通常,大多数的案件都适用调解,尤其是:
诉讼的成本相比索赔的数额过于高昂;
双方在和解协商中无法取得进展,需要中立第三方的介入;或
双方希望将争议私下解决。
以下情况下,调解可能不适用:
存在有争议的法律论点需要应法院审理;
当事人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时止损,如向法院申请紧急禁令;
和解已在进行中并取得进展;或
当事人的态度已明确表明调解无法解决争议。
仲裁
试想当两名集市上的商人出现冲突,他们并没有诉诸地方法官,而是共同从商会中找到另一位公认的有名望的商人进行裁定。自仲裁诞生起,它就和商会和商业活动紧密相连。随着跨国贸易、投资的发展,合同双方往往处于不同的国家,如果在出现冲突时交由某一法院解决,可能存在语言不同,或法官对某一特定行业不了解的问题。仲裁从而给了双方更多的灵活和便利。
仲裁的优势在于:
审理流程更简化高效;
过程保密,远离公众视野并保护商业秘密;
仲裁员可以是在某一商事领域有专业知识或了解某一个行业习惯性准则的人;
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且通常可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然而,某些类型的案件并不适用于仲裁:
贿赂、腐败、刑事犯罪和欺诈,因为它们涉及公共政策,属于检察官和司法体系的职权范围,且需要公开的审理对嫌疑人和社会带来威慑和警示作用;
由非法活动引起的争议,如在一些加密货币被定为禁止交易的国家,与加密货币有关的争议不可通过仲裁审理;
离婚争议,尤其涉及家庭暴力因素。
临时仲裁
如果当事人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未指定某一机构的规则去管理仲裁程序,此时当事双方可以选择临时仲裁,自行选择处理争议的机构和程序规则。被选定的机构将:
提供仲裁场所;
确定仲裁员(如当事人未商定);
协助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
确定仲裁费用。
诉讼
诉讼常被当作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作为传统的解决方法,争议问题和证据将被提交至法官面前裁定。
诉讼的特点在于:
在普通法系国家,法官审理依赖法律先例,通过参考这些裁决,对结果有一程度的预测性。
需遵循特定的程序。
于仲裁不同的是,诉讼程序提供了更广泛的上诉途径,任何一方不同意法院的决定, 即可提起上诉。
但是,诉讼的缺点是:
过程漫长且成本高昂,对于商业纠纷来说,漫长的法庭审理可能反而会造成更多商业损害。
除特别规定的案件,诉讼的审理和判决往往公开记录,对于不希望争议细节被披露的当事人往往是一个不理想的选择。
诉讼具有一定入侵性,这意味着,您和另一方可能不再通过融洽的关系来交流,甚至会导致双方之间出现长期裂痕,如果这不是您希望看到的,您也许想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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