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聊天记录用作法庭证据应注意什么
- LY INT
-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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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类型已不限于纸质的文件,视频,视频,照片,短信,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的发帖已构成庞大的数字证据被呈上庭前。不同于传统的书面证据,数字证据被篡改的风险更大,且更易引发隐私权的问题。证据的合法取得,以及对隐私权的保护,因而成为法院的决定证据采纳时的重要的衡量标准。
2019年,英国劳务上诉法院对一起涉及WhatsApp信息证据的案件下达禁令。Secarma公司指控被告(曾任原告公司的IT顾问)故意引诱Secarma公司的员工加入竞争对手公司,致使28名员工从Secarma公司离职。在诉讼中,Secarma提交了WhatsApp信息作为重要证据,其中记录了Secarma公司管理董事与已经加入竞争对手公司的前员工聊天记录。参与计划中的人在Whatsapp上建立了一个名为“凤凰社” 的群聊,成群员均使用假名,并将这些员工转移到竞争对手公司的计划名为“保龄球锦标赛”。上诉法院最终确认这些证据证实被告通过非法手段串谋以造成Secarma商业严重受损,并对被告等其他密谋此事的员工下达跳板禁令(Springboard injunction)—— 禁止通过不公平的手段获取利益。
但聊天信息证据并非总被法院支持,尤其这些信息与隐私权出现冲突。2023年,英国最高法院在FKJ v RVT and others 一案中接受了索赔人对其前雇主侵犯隐私权的控告。索赔人称前雇主非法入侵她的WhatsApp聊天信息,获取了近18,000条私人聊天讯息。法院审理后认为,信息中包含大量的私人职业,社会和私生活的信息,索赔人有理由对这些信息的隐私权抱有合理期待。仅仅是因为信息通过索赔人的工作电脑获得,并不意味着隐私权已经失去。雇主本应在获得这些数据后将其返还给索赔人,再在证据披露阶段要求索赔人披露相关信息。虽然相关性是证据采纳的关键标准,但在英国法律体系下,一方入侵另一方的私人信息或文件用于诉讼还未受到法院的认可。
那么,数字证据的采纳应当注意什么?
首先必须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提交的证据必须真实且未经更改。对于社交媒体来说,这意味着必须保留元数据的内容,尤其是时间线,联系人姓名和消息内容等关键数据。虽然截屏和屏幕录影是常见提取数据的方式,但通过这种方式证明真实性存有挑战,一些社交媒体本身可以直接提取数据,或通过第三方应用程序对元数据直接提取保留,但其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应当予以注意。
在与商业和员工的纠纷中,聊天信息等数据很可能会对你的案件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你想要依赖这些证据,必须确保数据在收集,转移和处理的过程中未被篡改,必要时,可以考虑数字取证专家以证明真实性。此外,也必须警醒违反隐私法的可能,例如,录音之前必须获得同意,且不能未经允许将内容分享至第三方。如何在隐私保护和相关证据采纳之间得到一种平衡,将会是之后数字证据使用的重要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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